为深入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提高房屋征收行为透明度与公信力,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12月16日,市政府在宁波大酒店组织召开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工作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倪炜出席了会议。市住建委、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有关领导,各县(市、区、卫星镇)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监察局分管领导、房屋征收(拆迁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征收(拆迁)实施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市政协及市中级法院的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陆东晓主持。会上,市房屋拆迁办公室主任张淑波传达了市住建委和市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阳光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遵循“补偿公平、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四大原则,严格落实“政策依据、评估结果、操作程序、补偿信息”四个公开,建立完善“现场办公、举报监督、跟踪审计、联席会议”四项制度,并在老三区试点房屋征收补偿的网上签约、网上备案和网上公开,以信息化手段促进“阳光征收”。会上,江东区政府、余姚市征收办、海曙区拆迁事务所、鄞州区首南街道4家单位就下步推进“阳光征收”作了表态发言。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陈德良作了讲话。陈常委从保障被征收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快征收进度、有效防止腐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方面分析了“阳光征收”的重要性,从坚持依法征收、维护群众利益,坚持阳光征收、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廉洁征收、防止权力寻租三方面提出了下步工作要求,并强调明年将适时对“阳光征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市政府副秘书长倪炜作了总结讲话。倪秘书长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拆迁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阐述了 共2页 当前为1页 第1页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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