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产税试点终于迎来了“周年大考”。 每经记者 张敏 发自北京 自去年1月28日在上海和重庆推行以来,我国房产税试点终于迎来了“周年大考”。 在此期间,两地政府部门甚少公布试点情况,但外界对试点的效果、征税额度等,却自有一番考量。 按照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微博)的分析,由于征税范围较小,税率不高,一年来,两地实际征收的房产税最多不过几亿元,“不会超过10亿元”,对当地的财政收入和房地产调控的贡献甚微。 按照两地的试点方案,上海的房产税主要面向增量房征收,税率分为0.4%和0.6%两档;重庆则将征税范围扩大至存量高端商品房,税率分0.5%、1%和1.2%三档,且仅面向主城区。 但在外界看来,试点总结出的产权确定、征税标准、征收方案等技术基础将可能作为未来推广的重要支撑,在此基础上,今年房产税的试点范围很可能继续扩大。 实际征收额或仅数亿元 对于房产税的征收数额,上海、重庆官方甚少公开。去年1月,重庆方面预计,重庆在开征房产税的第一年预期可征得2亿元左右的税收,将全部投入公租房建设。 但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何志明去年曾表示,房产税征收后10个月,重庆主城区应税住房8563套,征收率在99%以上,征收金额超过9000万元,与预期相差甚远。而上海方面一直没有公布房产税的征收数额。 杨红旭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缺乏足够的数据,外界很难对房产税征收额进行精确的测算。 据悉,由于涉及房屋确权、填表、报税等程序,房产税的缴纳多集中在去年年末,上海甚至出现拖延至春节后的现象。因此,实际征收数额可能尚在统计之中。 即便如此,杨红旭仍认为,按照试点的征税范围和税率,两地的税额加起来也不过数亿元,“不会超过10亿元”。 如此规模的房产税收入,能否对地方财政和房地产调控带来帮助?官方数据显示,2011年上海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429.8亿元,同 共3页 当前为1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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